**灌浆料网是****大的灌浆料资讯、产品和企业聚集地。热烈祝贺中桥科技生产的高强无收缩灌浆料获得交通部铁道部检测通过! 17日记者从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山西省计划出台《山西省公路条例》,目前。该条例的初稿正处于交通系统征求意见阶段。该条例不仅将对山西省境内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所有公路类型的管理、养护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置路障、摆摊设点等行为明令禁止,对当事者如何进行处罚也进行了规定。此外,车辆因客观原因需在公路上超载超限运输物品,须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该《条例》,今后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明令禁止下列行为:非法设置路障,摆摊设点,修车洗车,堆放物品,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及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倾倒垃圾杂物,向公路或者利用公路排水设施排污,车辆装载泥砂石、杂物掉落、遗洒或者飘落及其他污染公路的行为;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毁坏、擅自移动或者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堵塞公路排水系统,擅自利用桥梁、涵洞或者公路排水设施设闸、筑坝蓄水;利用公路桥梁、隧道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有毒的气体或者液体的管道;其他侵占、破坏、损坏公路路产,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责任者将进行处罚,《条例》初稿显示,如果有擅自占用公路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清除,并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挖掘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总质量每超过限定标准1%,处200元罚款,但**高不得超过3万元罚款。